索引号 | 123325006912735092/2021-00077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重要公告 | 发布机构 | 综合管理处 |
成文日期 | 2021-01-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行政执法主体: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行政执法范围:丽水市 监督举报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 邮编:323000 举报投诉电话:0578-2090820 一、行政执法依据 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行政执法职权及执法依据,详见附件1。 二、行政执法主体单位 丽水市司法局关于丽水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2019年第一批),详见附件2。 三、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在编人员执法证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3。 四、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部门职责 网址链接:/art/2020/11/12/art_1229430555_103368.html 五、救济渠道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丽水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和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莲都区或其他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执法程序 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暂无行政执法检查事项。 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无。 八、其他依法需要公开的文件 1.市金融办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详见附件4。 2.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9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详见附件5。 附件1.关于印发《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pdf 附件2.丽水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2019年第一批).docx |